公司不给包工头付工程费用,包工头又垫不出工人工资,该怎么办?
要分两种情况的:
一、如果您是包工包料的,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双包老板,那如果公司不付工程费用,您只有两条路,一是和公司说好话,求爷爷告奶奶,让他可怜可怜你给你点工程款,先把工人的生活费给解决了,二是您自己想办法去借钱来把工人的工程款付了,因为双包老板在法律上其实属于工程分包范畴,政府在对待分包的态度上:一贯是这样的,你们自己和总包或者建设方协调,我们政府是不插手的,如果有什么问题,我就以行政的手段对你们公司进行处罚。呵呵。
二、如果你是包的清工,也就是只做劳务,材料这块是公司的,那您就完全不要担心,只要一个电话,说这个公司不给工人工资,政府的各级部门马上就会出现在您的面前,帮你和公司老板协调付钱事宜,而且一般工程开工,公司都必须要有一笔农民工保证金是在政府账上的,用这钱付您的工资那是绰绰有余的呢。
三、您要担心得罪了老板,以后没有活干什么的。那我告诉您:现在都是找不到干活的人,您只要手里有人,到哪里都有活干的,所以关键是你要把自己手里的工人给照顾好,只要他们肯跟着您,您的前途(钱途)是大大的有。
我的讲话完了,谁赞成,谁反对,赞成的麻烦点个赞,反对的点个赞再开始反对,谢谢大家了哦。!
工程费用的结算问题在当前依然是一件令人头疼的问题。既有发包人,又有承包人,还有包工头等不具有相关法律资质的个人的情况下,一旦他们相互踢皮球,工人们想要结算工资就变得困难重重。但是要回工程款并非无路可寻。
首先,明确“包工头”的性质。
法律中并没有“包工头”这个法律术语。现实中被称为“包工头”的存在两种性质,一种是工人直接为其工作,且该“包工头”具有明确的法律资质,属于依法设立的合法企业的性质。这种“包工头”实际上是建筑合同中的承包方。他们直接从发包人那里取得工程,然后自己聘用员工,完成建筑任务,是独立的法人主体。
另一种被称作“包工头”的性质并非上述的承包方,他们只是一些没有资质只管做工的中介人或组织,不属于法律明确约定的主体。他们受雇于承包商,寻找具体施工的工人,本身并不具有施工的相关资质。
其次,工人找谁索要欠的工程款?
1.不具有建筑资质的包工头。如果包工头性质属于不具有资质的个人,那么你为他们做工的时候,原则属于包工头个人与工人之间签署了雇佣合同,当建筑公司拖欠欠款与包工头拖欠工人工资没有直接联系。因为本身包工头用工就相当于自己雇佣员工行为,需要包工头自身按约定的工资自负相关的费用。这时,包工头不支付工资的,工人们可以直接起诉该包工头,要求其结算工资。
2.分包企业,包括有资质的包工头。他们负有直接支付工资给建筑工人的义务。《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标准等内容,按照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支付方式可由企业结合建筑行业特点在内部工资支付办法中规定。”第七条规定:“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表明分包的建筑公司按照法律的规定应当直接将工人的工资发放给工人本人,且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且企业也不得将钱给“包工头”。所以当你要不到相应的工程款的时候,你可以看一下责任在谁!
3.总工程企业。总工程企业又称为发包方,他们一定是具有建筑资质证明的独立企业。通常有,他们并不直接与工人联系,因为可能之间存在很多分包企业,但是如果需要由他们直接付款的,他们也得受法律约束。《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也就是说,总工程承包企业在发放工程款时应按规定、按时发放到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手中,再转发给工人,否者它也要为拖欠工资承担连带责任。
最后,如何寻求救济?
1.不具有建筑资质的包工头。工人们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该包工头,诉其未按时支付雇佣费用,要求其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法院查封、扣押包工头财产以及依据法院判决的强制执行。
2.分包企业及有资质的包工头,他们具有建筑资质。所以和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工人要不会工资的时候,可以凭借劳动合同率先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仍然没有解决的可以起诉该企业和包工头,要求其支付工资。
3.总工程企业。如果实在是总工程企业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按照上诉规定拖欠工资她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也可以诉讼其支付工资。
4.预存工人工资。《建设工程劳务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中规定工程开工之前要在当地的银行开具专门账户,预留合同造价的3%(上限为300万)的资金,该专门账户的资金就是为了后续没有资金支付工人工程款做准备的,所以工人们可以要求企业启动这笔资金支付自己的工资。
总的来看,总承包企业与分包企业都是具有建筑资质的企业、公司,他们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属于比较强势的一方,一旦他们踢皮球不发工资的时候,众多的工人们可以联合起来进行集体诉讼,集体诉讼因为规模比较庞大,迫于压力,总承包企业与分包企业也会及时的给付工资。
毕竟这些工资是工人们的血汗钱,影响的是社会安定的问题。相对弱势的工人们在这种时候最佳的方式是寻求公权力的保护,你要相信,无论是法律还是现实都会维护你的切身利益。
目前包公头是个过剩的老板,即使拖欠工人他也不敢和甲方或者西方老板闹翻,如果他一旦闹翻了,他也许就在这个行业待不下去,没人在承包给他工程,(工地程序,开发商承包给甲方,有的甲方在承包乙方,由乙方承包给钢筋工,木工,混泥土老板等,有的则不然,甲方直接承包给钢筋工,木工,混泥土老板等)为什么会拖欠,那个工地不拖欠工资?现在都平时给生活费,一般年底给结清,对于不认可年底给工资的,我只能说你不适合在工地干,为什么总是拖欠呢?开发商一般都会押些钱,到付工程款时,甲方挪用一部分,乙方在挪用,小老板在挪用,他们也没办法,因为他们要拿这笔钱去接别的工程,所以也就是只要你上了工地,老板一直拖欠你工资,(注,一般拖欠工资就是当时给不了你,迟早少不了你,最多两三年,对于没有一技之长的,没有文化的,别人欠你,你还有个地方要要,你不干照样是个穷,而且你连个地方要的都没有,更是个穷,)这两年,要理解你的工地老板,也许你在拿着老板给你发的工资享受时,他却在又一张欠条上签字,也许当你拿到不少的工资沾沾自喜时,他却在为了下一个工程而劳累奔波,
给你标准答案:
不论是给哪家公司做事,不论是单纯做劳务还是包工包料,只要施工期间注意以下几点,都可以顺利拿到钱。
1.签订规范的合同,合同上肯定注明了付款方式,到期不付款先找负责人谈,必须录音录像,谈完了公司还不按时支付可以停工。
2.做好施工记录,完成面及时上报验收,最好是让相关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移交给下一施工单位之前办理好交接手续。
3.每天做好工人考勤,上下班都用水印相机拍照上传管理群一份,自己保留一份。满一个月就把工资表造册让工人签字确认。
4.如果有材料不管是什么方式结算,一定提供真实的检验报告和每一批次的送货单复印交公司并索要回执。
5.公司如果不付款又不给你办理结算,让工人拿着工资表考勤表直接去当地人力资源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必须在办理结算之后支付工资,然后拿着结算清单和合同去建设局或者法院,当年年底基本可以拿到钱。
最重要的就是时刻都要收集资料,越详细越好,关键时刻要保护好自己。
拖欠工资,近些年很少听说了,我觉得这不应该是个扯皮问题,而应是个法律法规问题,主管部门应该出台了规范条文和处置预案。即便是承包方同意垫资,每个环节都应严格遵守协议条款,层层把关,按时兑付,万一意外,听说过有预留资金保证民工工资,不知说的对否相信主管部门已重视这个问题。谢谢。
遇到这种情况主要有两种办法,具体如下:
第一,停工、添堵
只要是工地基本上都会赶工期,时间是开发商最大的成本。因此,开发商和承包公司都很担心拖延工期,一旦停工损失的就不单单是工人工资那么简单了。
所以,包工头和承包公司如果拒绝支付工人工资的,可以考虑用停工的方式逼迫公司支付公司,尤其是在关键时刻停工。
第二,劳动投诉、诉讼
包工头不发工资,可以向工地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而且是多人一起前往投诉。劳动部门为了避免麻烦、避免事情闹大往往会马上联系包工头处理。
如果投诉无效的,可以将包工头、承包公司、开发商一起起诉到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一个特殊性,即可以“突破合同相对性”。一旦开发商收到法院传票,那么就会倒逼包工头及时向工人发放工资。
包工头不是坏人,没有他们 工人找不到工作,总包也找不到工人,那为什么包头这样不受欢迎呢,大部分不懂这个行业,一般包工头不欠工人钱,因为现在都是实名制,工资直接打到工人头上,那为什么还有讨薪现象呢,主要是在施工工程中总包给工人付的不是全部每月工资 是部分工资,所谓的生活费,累到年底,总包各种原因,比如开发商没有足额付工程进度款,导致总包到年底又要付材料款,又要付外包出去的工人劳务费用,由于资金不足,造成想拖欠,也有各样矛盾产生,总之包工头两头不讨好,中间难做人,
公司给不给包工头工程款,那是包工头的事。包工头垫不出工人工资也是包工头的事,但也是公司的事。工人要工资第一步是找包工头,包工头解决不了就组织工人选出代表去找公司负责人说明情况,提出要求。到这时问题应该能解决。实在不解决再寻求劳动保障部门帮助协调解决。总之,工人工资应该是能讨要到手的。最后提醒一下工友们,打工也好,找工作也罢,总得找一个稳当的老板和靠谱的单位,省得惹出不必要的麻烦。出外打工不容易,不要做劳而无获的事。
这种情况只能通过劳动仲裁解决,建筑工都是按工程进度结算的,包工头没法支付你的工程进度款,一是公司没有验收结算,另一方面己结算,被包工头挪用到其它地方去了。无论属哪方原因,你都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找承建公司负责。
谢邀。
先不说法律、政策及舆论等,以站在建筑行业内部十多年的经验,先说下农民工合法讨薪的原理和实用妙招。
以下是超级干货:
建筑公司与包工头(为满足现行税务主体要求一般为包工头的挂靠劳务公司)是签订了分包合同的,是合约关系。合约中会明确付款与现场形象进度之间的关系,换言之建筑公司的付款依据是现场满足合约的条件与否而不是工人干了多少活。同时在现在的经济形势下,建筑公司一般会采取项目单独核算的办法,也就是业主单位(比如地产商)给钱他们才往下给钱,工人劳务费更是如此。在此建筑公司算它自己的账,讲它自己的道理,从它的利益角度出发去处理问题。经常会出现建筑公司有了回款也会拖着不付工人劳务费,更何况按照他们的逻辑他们往往会说上面还没给钱,我没钱给你。
而包工头又是个人为主体,他也算自己的账,讲他自己的道理,从他的利益角度出发去思考问题。当他认为不能再垫钱的时候或者没有钱的时候会有两种情况出现:第一项目很好能赚钱,建筑公司也很好,他还想接着干下去,那么他就得自己去借钱来给工人发工资;第二种情况,合作的磕磕绊绊或者项目不好赚钱,再或者包工头自己不想担那么大的事,他就会祸水东移,扎紧自己的口袋让工人去向他的合约方要钱。
我们的工人兄弟也需要算你自己的账,讲你自己的道理,从你的利益角度出发去处理问题。首先给你减负,那就是对待建筑公司不用不好意思,你和他是没有合约关系,但事实上是他雇佣了你。他跟你说的理由也是他逃避责任,规避风险的手段。举个例子企业没有回款所以不付你钱如果是道理,那企业赚的钱是不是也要分给你呢?其次对包工头理解,不认识的估计工人兄弟还会好办,可是乡里乡亲的可咋办?这时工人兄弟们就得你自己决定了,如果你信包工头,那你就得帮他扛一些;如果你已经做好了翻脸的准备,也请你内心平静些,那是包工头该扛的,不替他扛没有什么错,别不好意思。
好了道理讲完了该上干货了:
如果你内心是跟包工头一伙的(你懂的),那你们就唱好双簧,假点也没关系,大家都心知肚明,你的要钱对象就是建筑企业。一般就是停工,去建筑公司项目部,去建设单位诉苦,最后就是各类主管部门有清欠办,劳动监察,信访办之类的,一切的目的只有一个逼建筑公司出面解决。
在此过程中最主要的是工人兄弟们的自控能力:
第一不要触犯法律,比如不能打砸,不能妨碍工地外的社会秩序,不能阻碍其他施工单位,打条幅讨薪最好也在工地范围内等等,这是最主要的,一定不能触犯法律;
第二不要贪婪,账越算越多,逼迫了建筑公司的底线,将理直气壮的事情变味成了讹诈和纠纷,建筑公司势必反击,这样就会把事情搞大了。其实这对我们一般的工人没有任何好处,反而玷污了自己的清白。无论别人向你许诺什么,你真的多拿不了什么钱,一定别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连自己本来挺简单的事办复杂了。
如果你和包工头不是一伙的,解决方法和上面的一样,就是建筑企业会让包工头来处理,这时你要尽量拉着建筑企业的人员一起,如果包工头处理的你满意自然好,如果包工头处理的你不满意或者包工头比较凶你们惹不起的时候,就越过他让建筑企业解决。方式方法同上
有人说:走法律途径啊,那么我问问你,工人有劳动合同么?这是合同纠纷还是劳动纠纷?况且时间会较长。走法律途径永远都是对的,正确的,但是工人兄弟们你们会怎么选?@轩逸箐风铃,说实话你说的都对,但是没用。
写到这我有一种莫名的哀叹,恳请我们的社会精英们,你们能不能将这纷纷扰扰,纠缠不清的农民工问题给理清一下呢?不是我让工人兄弟们去维权,而是社会现实这最有效。
在此我留下大名:前行劳动者指南,欢迎任何不同意见指教。
前行劳动者指南—专注于站在建筑行业内部为劳动者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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