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职业大学简介 新疆职业大学地址


新疆职业大学 新疆职业大学是一所具有光荣历史和深厚文化积淀的区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坐落在美丽的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节点城市——乌鲁木齐市。学校被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为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被国家教育部、人社部确定为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成为国家教育部首批百所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是自治区优质高等职业学校立项建设单位,荣获自治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自治区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等称号。 官网查看>> 大学高校 公办大学 学校简介 招生简章 历史沿革 全国高职院校名单 新疆高职院校名单 新疆自治区大学名单 2023年新疆人气最高的十大名校 新疆公立大学名单 乌鲁木齐市公立大学名单 新疆十大高职院校 新疆综合类大学名单 基本信息 创建时间:1962年 院校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院校分类:综合类 学校校训:崇德尚能、学以致用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院校 学校代码:14138 学历层次:专科层次 办学性质:公办大学 所在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路1075号(北京路校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973号(喀什路校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413号(友好路校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巴州路14号(巴州路校区) 学校简介

新疆职业大学现有北京路校区、友好路校区、巴州路校区三个校区,北京路校区位于新市区北京北路1075号,友好路校区位于友好南路413号,巴州路校区位于巴州路14号。

学校目前下设九个学院、一个教学部、两个中心、一个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现有普通高职在校生13000余人,开设专业52个(含专业方向)。2018年至2019年,新增《工业机器人》《水利水电工程技术》等8个紧缺型人才高职专业。2019年,学校现代学徒制教育试点顺利通过教育部组织的验收。2020年,批准试点专业达到15个,试点学生785人,学校被确定为自治区1+x证书制度“老年服务”专业试点工作组牵头单位。


招生简章

新疆职业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 ?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新疆职业大学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 新疆职业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名称:新疆职业大学(Xinjiang Vocational University)

学校代码:14138(国标代码)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五条 ?新疆职业大学分四个校区

? ? ? ?北京路校区(乌鲁木齐市北京路1075号)

? ? ? ?喀什路校区(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973号)

? ? ? ?友好路校区(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413号)

? ? ? ?巴州路校区(乌鲁木齐市巴州路14号)

第二章 ? ? 招生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等工作。

第八条 ?新疆职业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学校邀请中学教师、考生家长巡视、参观学校面试、录取现场,实施第三方评价监督。

第三章 ?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 ?学校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或招生办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条 ?学校所招各专业收费标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审批项目及标准收费。

第四章 ?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 学校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志愿的具体情况,所有投档考生按考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其他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和退档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考生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时,若考生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我校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招生录取;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未明确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则按相关科目高考成绩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数学、理科综合、语文)。

第十二条 ?照顾政策严格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对美术类专业的考生,我校认可自治区专业统考成绩,普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再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空中乘务专业需参加本校组织的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考生在高职(专科)提前批次文理科填报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四条 ? 学校依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录取考生,空中乘务专业体检标准按《民航乘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第十五条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与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办学,第三年在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就读。

第十六条 ? 特殊类计划录取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新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

第十八条 ?单独招生、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的录取分别按照新疆职业大学2023年单独招生章程、新疆职业大学2023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章程中相关要求执行。录取后不得调整专业,学籍注册及毕业证发放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 ? ?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符合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符合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书、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五)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二十一条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提供相关证明前提下,通过“绿色通道”可直接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十三条 ?学校构建了完善的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主要资助项目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学校助学金、学校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

第六章 ? ?毕业生学历及升学

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发放毕业证书。

第七章 ? ? ?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之前出台的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本章程由新疆职业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北路1075号

学校网址: http://www.xjvu.edu.cn

咨询电话:(0991)3785349

监督电话:(0991)3785320

附件:新疆职业大学2023年普通专科招生专业一览表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 学费标准(元) 备注
1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3 3480
2 530601 工商企业管理 3 3480
3 530605 市场营销 3 3480
4 530701 电子商务 3 3480
5 530802 现代物流管理 3 3480
6 590101 社会工作 3 3480
7 590202 人力资源管理 3 3480
8 420107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玉雕) 3 5000
9 420107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鉴定) 3 5000
10 420107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玉雕设计) 3 5500
11 550113 广告艺术设计 艺术 3 5500
12 550123 首饰设计与工艺 艺术 3 5500
13 560205 新闻采编与制作 3 3480
14 560215 传播与策划 3 3960
15 580401 法律事务 3 3480
16 590401 现代文秘(涉外秘书) 3 4200
17 570102K 学前教育 3 3480
18 570106K 小学英语教育 3 4200
19 570201 商务英语 3 4200
20 570203 旅游英语 3 4200
21 570210 应用俄语 3 4200
22 430106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 理科 3 3960
23 460704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理科 3 3960
24 4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理科 3 3960
25 460305 工业机器人技术 理科 3 3960
26 460306 电气自动化技术 理科 3 3960
27 500211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理科 3 3960
28 500212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理科 3 3960
29 500409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理科 3 5500/11600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办学第三学年学费11600元
30 510102 物联网应用技术 3 3960
31 5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室内设计) 3 3960
32 5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构建) 3 3960
33 5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现代安防) 3 3960
34 510203 软件技术(移动应用软件开发) 3 3960
35 510205 大数据技术 3 3960
36 510207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3 3960
37 500405 空中乘务 3 9000
38 500405 空中乘务(航空服务) 3 3480
39 500406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 3 3960
40 540101 旅游管理 3 3480
41 540102 导游 3 3960
42 540106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3 3480
43 540107 民宿管理与运营 3 3480
44 590302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3 3480
45 490101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焙烤食品加工技术) 3 3960
46 540201 餐饮智能管理 3 3480
47 540202 烹饪工艺与营养(中餐烹调) 3 3960
48 540202 烹饪工艺与营养(西餐烹调) 3 3960
49 540202 烹饪工艺与营养 3 3960
50 450201 水利工程(农业水利工程) 理科 3 3960
51 450203 水利水电工程技术 理科 3 3960
52 450204 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 理科 3 3960
53 450402 水环境智能监测与治理 理科 3 3960
54 430102 水电站机电设备与自动化 理科 3 3960
55 430108 供用电技术 理科 3 3960
56 460609 无人机应用技术 理科 3 3960

本章更新于2023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历史沿革

新疆职业大学的前身为新疆职工业余大学。

1962年,由自治区总工会和自治区教育厅联合创办新疆职工业余大学。

1966年,新疆职工业余大学撤销。

1979年,新疆职工业余大学复校。

1991年,新疆职工业余大学更名为新疆职工大学。

1996年,新疆职工大学被原国家教委批准为全国首批高职教育试点院校并从1997年开始招收高职学生。

2000年,新疆职工大学、新疆商业技工学校合并升格为新疆职业大学。

2005年,新疆蒙古师范学校并入新疆职业大学。

2007年,“新疆职业大学”校名在教育部备案,学校被列入普通高等院校序列,主要承担高等职业教育任务。

2010年,学校通过教育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2011年,学校被确定为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

2013年,学校被国家教育部、人社部确定为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2014年,学校成为国家教育部、德国经济合作部与德国国际合作公司(GIZ)以及德国五大汽车企业在中国的25所“中德汽车机电职业教育项目(SGAVE)”学校之一。

2015年,学校成为国家教育部首批百所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之一。

2019年10月,通过教育部现代学徒制第一批试点单位验收。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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