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地址


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大美青海、湟水之滨的高原美丽城市——西宁,是青海省唯一的建筑通信类高等职业院校。学院是省级重点高职院校、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全省首批“依法治校”示范校、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平安示范校园、青海省“双高”建设计划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全国住建系统先进集体、省级先进基层党组织等。 官网查看>> 大学高校 公办大学 学校简介 招生简章 历史沿革 全国高职院校名单 青海八大高职院校 青海最大的十所大学 西宁市十大名校排行榜 青海省大学名单 西宁市大学名单 青海省十大名校排行榜 2023年青海人气最高的十大名校 青海省公立大学名单 基本信息 创建时间:1978年 院校隶属:青海省 院校分类:理工类 学校校训:强学力行、厚德固本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院校 学校代码:12974 学历层次:专科层次 办学性质:公办大学 所在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96号 学校简介

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占地面积141.26亩。截至2023年,现有在校生4500余人。开办紧贴行业需求的建筑通信类专业30个(含方向),建成国家级骨干专业2个、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1个、省级优势特色专业4个、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2个。

学院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8%以上,呈现“进口旺、出口畅”的良好态势,先后被评为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建设人才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是青海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通信行业人才培养基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被国家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命名为建设行业紧缺型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及青海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接受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教育考试院、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学院招生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第三条 学院名称: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Qinghai College of Architectural Technology)。

院校代码:12974

学院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96号。

第二章 办学性质

第四条 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为国家公办、全日制建筑、通信类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职责包括:制定学院招生章程、招生工作规定及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完成与招生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录取条件及规则

第六条 录取条件

在相应批次报考我院专业且政审合格、体检合格、高考成绩符合所在省划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

第七条 录取规则

(一)总原则为根据考生志愿及我院招生计划、省教育考试院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二)对报考外语语种不限制,但我院外语教学只安排英语课程,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三)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我院将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四)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考生,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五)如遇生源不足情况,我院可以对招生专业计划进行调整。

(六)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八条 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院将对新生进行严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第五章 办学地点及学历证书

第九条 办学地点及学历证书

办学地点: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96号);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毕业证书种类:普通高职(专科)。

第六章 学费及资助体系

第十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严格按青海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收费如有变动,依据当年省发改委核定标准为准。

( 一 )普通高职(专科)建筑类和通信类专业学费待定,具体学费按青海省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后期将在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二)住宿费按不同条件,收费标准分别为800-1200元/人·学年。

第十一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

(一)“国家奖学金”,奖励额为每人每年8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

(三)“小岛奖学金”,奖励额为每人每年2000元。

(四)“国家助学金”,对高职(专科)学生资助额为每人每年平均3300元;中职学生资助额为每人每年2000元。

(五)优秀学生学期奖学金,分甲、乙等,奖励面占班级人数的15%,甲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300元,乙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200元。

(六)优秀新生奖助学金,奖助金额设定为3000元、2000元、1000元三个等次。

(七)有贫困学生月补助,对贫困学生每月给予适当困难补助。

(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九)学院对中职学生实行免学费免教科书费等政策。

(十)针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实行求职补贴政策,每人一次性补贴1000元。

第七章 中高职联合培养

第十二条 专业及培养形式

(一)专业名称:大数据与会计 ,专业代码:530302

(二)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三)学 制:二年

(四)办学地点:玉树州职业技术学校

(五)毕业证书获取:学生在玉树职业技术学校学习期满且学业合格后,由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高职)专科学历证书。

(六)录取形式:通过单考单招考试达到我院录取条件,经录取后升入玉树班学习。

第八章 其他

第十三条 附则

本章程适用于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由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qhavtc.edu.cn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971—6256346、6256322、8125393

联系人:杜老师、刘老师

邮政编码:810012


本章更新至2023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历史沿革

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1978年成立,其前身为原青海省建委“七 . 二一 ” 大学 。1980 年更名为青海省建委职工建筑专科学校。

1979年4月,青海省建筑工程技工学校经省政府批准,租借青海省机械化施工处办公楼为校址正式成立。

1980年,原青海省建委决定两处学校合并办学,同设一个班子,人、财、物统一使用,对外挂三个牌子,变单一办学为综合办学,校址迁到西宁市南川西路96号至今。

1984年,定名为青海省建筑职工专科学校。

1990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复改名为青海联合职工大学建筑分校。同年,呈批成立了青海省建工建材学校,与“七 . 二一 ” 大学合并办学,校址同设在西宁市建国路86号(1978 年12月1 日)。

1985年,青海省建筑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和青海省城市建设学校成立,与上述三校合并办学。

2000年,省政府对中专学校结构布局调整,青海省建工建材学校与青海省城市建设学校合并办学,成立青海省建筑工程学校。

2002年6月,经青海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家教育部备案,组建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06年3月,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青海省邮电学校与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整合,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

2016年11月,确定为青海省首批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2019年7月,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

2021年9月30日,通过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组织的现代学徒制第三批试点验收。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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