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介 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地址
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称湖南幼专,坐落于湖南省常德市,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由1912年创办的常德师范和1947年创办的桃源师范学校合并升格而成。学校是国家教委表彰的全国先进师范、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幼教舞蹈素质与能力培训项目优秀培训基地、省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培养基地、省教育科学学前教育研究基地、省级文明单位。 官网查看>> 大学高校 公办大学 学校简介 学科专业 招生简章 著名校友 历史沿革 全国高职院校名单 全国师范类大学名单 湖南省大学名单 常德市大学名单 中国十大专科师范类院校 湖南省公办大学名单 湖南省高职院校名单 湖南省师范类大学名单 常德市公立大学名单 基本信息 创建时间:1912年 院校隶属:湖南省 院校分类:师范类 学校校训:学高为师,身正为范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院校 学校代码:14468 学历层次:专科层次 办学性质:公办大学 所在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高泗路600号 学校简介
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2013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由原常德师范和桃源师范学校合并升格而成,原桃源师范由著名民主革命家宋教仁于1912年倡导创立,原常德师范始创于1947年。
学校位于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环洞庭湖生态经济圈的重要城市之一常德市。史称“川黔咽喉、云贵门户”的常德,古称武陵,是一座拥有二千年历史的文化名城,是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城市、湘西北铁路枢纽城市,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首届魅力城市、国际湿地城市、国际花园城市、全国交通管理模范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中华诗词之市等称号。
截至2023年6月,学校位于常德市职教大学城,占地549亩,新校区规划占地271亩,建筑面积19万多平方米,新校区规划建筑面积10万多平方米。设备仪器总值1.5亿元,馆藏图书113万余册,建有专业实验实训室及专业教室共93间,教学琴房367间,多媒体、语音、科学等教学设施一应俱全。
百年师范,万世师表。学校以培养专科层次的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培训常德市在职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为己任,以立足湘西北、面向全省、辐射全国的办学思路,力争建成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科专业截至2023年6月,学校现已形成以教育学为主,文学、艺术学共同发展的学科体系。目前,开设有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体育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小学科学教育、小学数学教育、小学道德与法治教育、小学语文教育、小学英语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表演艺术、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旅游管理等21个大专层次专业,学前教育和艺术教育两个专业群立项为湖南省职业院校“双高”项目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A档。学校面向14省市招生,高招录取分数线一直位居全省高职高专院校前列。
招生简章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的规定,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英文名称:Hunan College for Preschool Education
第三条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第四条 专业设置:学校设有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艺术教育、表演艺术、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小学数学教育、小学科学教育、现代教育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小学语文教育、小学英语教育、体育教育、旅游管理、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小学道德与法治教育等24个专科专业,面向全国14个省招生。
第五条 办学层次:专科。(国标代码:14468,省内院校代码:4703)
第六条 办学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高泗路600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党委书记和校长为组长、其他校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招生就业指导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的日常招生工作事务,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工作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执行学校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办法。
2.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
3.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4.根据国家核准的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考生,并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5.完成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及其它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安排的有关招生方面的工作。
6.协助教务处、学生处等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上报有关招生数据。
8.做好年度招生工作总结。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九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和省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工作通知》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招生就业指导处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学科发展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和校长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 招生就业指导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指导处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生源计划按要求及时寄送有关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参加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中职学生。学校执行湖南省关于应、往届生的招生政策。艺术和体育类各招生专业,认可省艺术统考和体育统考成绩,无其他限制。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英语教育专业要求应试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六条 单科成绩要求:小学英语教育专业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少于100分。
第十七条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1.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 ①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②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③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2.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到学前教育类专业;色盲的考生不能录取到美术教育、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等专业;色弱的考生不能录取到学前教育类、体育教育专业。
3.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考生不宜报考师范教育类专业。
第十八条 执行湖南省考试院有关录取规则,学校依据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录取分数线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按志愿先后、分数高低依次录取。
第二十条 专业安排按考生志愿先后、分数高低排序。若所报专业已满,又不服从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凡报考我校设置为艺术和体育类专业范围的考生,应获得省艺术统考和体育统考合格证。凡获得省艺术统考和体育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在符合省招生主管部门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我校按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最新规定来计算综合成绩,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三条 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通过我校的招生信息网公布,并用特快专递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五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监察工作。
第六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二十六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六不准”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严格保守招生工作秘密。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八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物价部门审定标准执行。各项收费标准见《招生简章》或《入学须知》。
第二十九条 奖助贷政策:符合相应条件的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资助金和校内奖学金,除此之外,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开展勤工俭学。学校建立了以奖、贷、助等方式资助贫困生完成学业的帮困工作体系。
第三十条 学生各科成绩合格即可获得学校颁发的全日制专科毕业证。学生通过有关部门考试考核合格后,可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可以同时就读我校组织的各类短线自考本科,成绩合格,毕业时可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我校毕业生符合报考条件的,可以参加“专升本”考试。
第三十二条 学校专业介绍、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见招生简章、报考指南和学校网站。
第三十三条 学校网址:http://www.hnyesf.com;招生就业指导处网址:在学校网站http://www.hnyesf.com首页点击招生就业链接即可;招生办公室信箱:hnyzzsjyc@163.com;招生咨询电话:0736-7272844。邮编:415000。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则以本章程为准。
本章更新于2023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著名校友学校是国家教委表彰的全国先进师范、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幼教舞蹈素质与能力培训项目优秀培训基地、省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培养基地、省教育科学学前教育研究基地、省级文明单位。学校和日本琵琶湖学院大学、韩国启明大学是友好学校。百年来,学校为社会输送各类人才10多万名,作家丁玲、诗人未央、教育家王一知、原副省长李友志等都是校友中的杰出代表。
历史沿革1912年,湖南省公立第二女子师范学校创立。
1947年,常德县立简易师范创立。
1953年,湖南省公立第二女子师范学校更名为桃源师范学校,常德县立简易师范更名为常德师范学校。
2012年,桃源师范学校与常德师范学校合并组建新的常德师范学校。
2013年,升格为专科学校,更名为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10月,获批国家第二批“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院校。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06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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