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地址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湖北省孝感市,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综合类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学校先后荣获湖北省首批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湖北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湖北省高校科技创业孵化器、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高职院校资源建设优势学校、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单位等称号。 官网查看>> 大学高校 公办大学 学校简介 招生简章 科学研究 学校荣誉 对外交流 历史沿革 双高计划 全国高职院校名单 湖北省高职院校名单 湖北省大学名单 孝感市大学名单 湖北省十大高职院校 孝感市公立大学名单 基本信息 创建时间:1951年 院校隶属:湖北省 院校分类:综合类 学校校训:立德立新,乐学乐业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院校 学校代码:12051 学历层次:专科层次 办学性质:公办大学 所在地址: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玉泉路17号 学校简介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坐落在武汉都市圈重要节点城市、中华孝文化名城、全国双拥模范城、中国秀美之城——孝感。

学校占地1574亩,校舍建筑面积64.8万平米,图书馆藏书163.1万余册。截至2023年,学校建成了国家级骨干专业5个、国家级生产型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1个、12个省级重点专业、1个国家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国家级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1个。建成1个国家示范专业点、8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16个校级优质专业。

学校秉承“立德立新,乐学乐业”的校训,注重发掘中华孝文化资源,坚持中华孝文化与创新创业文化相融合的育人方略,培养具有“感恩、责任、忠诚、奉献”品格和创新创业精神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涌现了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二届湖北省道德模范谭之平,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第三届湖北省道德模范魏迪仁,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代表、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三八”红旗手获得者闫文静,党的二十大代表张晓静,全国敬老模范人物、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共青团十八大代表、第六届湖北省道德模范李燕,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刘铖,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陈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杨晶,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湖北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湖北省向上向善好青年朱志强,“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姚苗新、杨秋梅、熊文文等,形成了“道德群星”和“创业群星”现象。

招生简章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的相关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五条 办学类型:综合类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 教育部学校代码:12051
第八条 学校基本情况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综合类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地址: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玉泉路17号。
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国高职院校就业工作示范单位、全国敬老模范单位、湖北省文明单位(校园)、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先进高校、湖北省党建工作先进单位、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湖北省首批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湖北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等。
学校占地1574亩,校舍建筑面积64.8万平米,图书馆藏书163.1万余册。现有专任教师867人,其中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297人,享受国务院津贴专家5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6人、省级劳动模范4人,全国高职高专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7人,教育部高职高专评估专家4人、湖北省名师1人、楚天技能名师28人,客座教授1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17000余人,近三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95%以上。
学校建成了国家级骨干专业5个、国家级生产型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1个、12个省级重点专业、1个国家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国家级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1个。建成1个国家示范专业点、8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16个校级优质专业。
第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对取得我校学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普通专科毕业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学信网可查询。
第十条 招生计划:我校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确定本校分省来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收费标准: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要求:无外语语种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被录取到学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三条 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
第十四条 体检要求:我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公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体检规定。
对于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将以入学后的体检复查为准,经复查不合格或体检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我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以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调档比例: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政策要求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2.报考志愿处理办法: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轮投档的考生,若第一轮投档生源不足,可接收征求志愿的考生。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院校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3.加分处理办法:我校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录取。
4.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普通类专业(类)投档选定“分数优先”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的方式确定专业。
投档成绩(投档成绩是否含照顾加分、排位,由各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优先录取。
投档分数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5.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按照《湖北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则》公布的录取办法执行。
6.其它有关规定:新高考改革省份按其新高考改革方案的录取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学生资助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资助政策,建立了完善的助学育人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人成才。
1.家庭经济困难且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至家庭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4.学校统筹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5.“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暂时没有办法筹措足额学费、住宿费的,可先通过“绿色通道”报到入学,入学后学校再根据核实后的困难情况给予相应资助。
第十七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以各省级招生部门统一公布为准,我校招生信息网实时予以更新发布。
第十八条 咨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孝感市玉泉路17号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创业指导处
邮政编码:432000
学院网址:http://www.hbvtc.edu.cn(学校官网)
https://zs.hbvtc.edu.cn(学校招生信息网)
招生部门:招生与就业创业指导处
联系电话:0712-2868616 2868615 2868212 2868612
传真电话:0712-2868613
咨询Q Q : 800087170
第十九条 本招生章程由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创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3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校组建了湖北护理职业教育集团,2021年湖北护理职业教育集团入围第二批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育单位。近年来,3项科技成果分别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获湖北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4项;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等省级以上技能比赛中获奖220多项,双证书获取率达到98.27%,近三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95%以上。

学校荣誉

学校是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国高职院校就业工作示范单位、全国敬老模范单位、全国志愿助残示范基地、湖北省文明单位(校园)、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先进高校、湖北省党建工作先进单位、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湖北省首批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湖北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湖北省高校科技创业孵化器、全国女大学生就业创业实践基地、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高职院校资源建设优势学校、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单位等。

对外交流

国际合作

学校坚持对外开放办学,与德国BSK国际教育机构共同成立 “中德合作双元制人才培养研究中心”、开展新加坡护理奖学金项目,建立教师交流、学生交换平台,积极与美国、加拿大、英国等国家地区的同类院校进行广泛的交流与合作,成为湖北职教改革发展与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

校企合作

学校坚持推行"学校——企业——社会"多元化开放式办学模式,实施"专业与职业一体,学业与岗位融通"的人才培养模式,建设科技创业园,构建校地、校企产学研合作新形态。截至2023年,建成了国家级骨干专业5个、国家级生产型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1个、12个省级重点专业、1个国家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国家级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1个。建成1个国家示范专业点、5个国家骨干专业、8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16个校级优质专业。3个专业与本科院校开展“3+2”专本联合培养,11个专业与中职学校开展“3+2”中高职一体化培养,5个专业开展“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培养,1个专业开展全科助理乡村医生培养。

历史沿革

孝感地区教师进修学校

1979年,河口高中迁走,在此基础上筹建孝感地区教师进修学校。

1980年2月,由孝感地区行政公署批准,正式成立孝感地区教师进修学校。

1981年3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名为孝感地区教师进修学院。

1986年6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同意,将原孝感地区教师进修学院更名为孝感教育学院。

孝感市卫生学校

1950年10月,孝感专署卫生科以专署人民医院为依托,先后开办了医士、护士、血防、助产等专业班,学制三到六个月,这是孝感地区卫校的前身。

1951年,由专署卫生科创建“湖北省孝感护产学校”。

1955年初,学校与“武汉市红十字会助产学校”合并。

1958年,学校与同年兴办的“孝感大学医学专修科”联合组成“孝感医学专科学校”,挂“医专”和“卫校”两块牌子。

1960年,孝感地区与武汉市合并,“孝感医专”更名为“武汉医专”,“孝感卫校”与“武汉市卫校”合为一体。

1961年6月,恢复孝感地区,学院随之易名。

1963年,学校更名“湖北省孝感卫生学校”。

1993年,学校更名为孝感市卫生学校。

1998年3月,合并组建了孝感职业技术学院。

孝感市财贸学校

原孝感市财贸学校建校始于1949年,是一所财经类省部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

1953年,成立“孝感专署财经干部学校”。

1959年,由于地市合并,“孝感专署财经干部学校”被并入武汉财贸学院。

1964年1月,学校复校,更名为“孝感专署财贸学校”,迁址孝感文昌阁。

1973年,“孝感专署财经干部学校”更名为“孝感地区财贸学校”;后更名为“孝感市财贸学校”。

孝感市机电工程学校

1975年10月,“孝感地区农业机械化学校”创建。

1998年,开始招收高中毕业入学的大专班。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1998年,孝感教育学院、孝感市财贸学校、孝感市机电工程学校、孝感市卫生学校合并,升格为孝感职业技术学院,

2003年,孝感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2006年,被确定为湖北省首批高水平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2008年5月,被确定为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2008年8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2016年8月,入选第二批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2019年6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全国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

2019年7月,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

2019年10月,通过教育部现代学徒制第二批试点单位验收。

2019年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列入第四类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C档)。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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