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简介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地址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成立于1976年,是一所办学特色鲜明、教育质量一流,文化底蕴深厚,集学历教育、在职培训、科技研发为一体的国有公办普通高校。学院隶属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是一所面向全国招生的高等职业院校。学校为山东省名校工程立项建设单位,为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建设项目。 官网查看>> 大学高校 公办大学 学校简介 招生简章 科学研究 对外交流 历史沿革 青岛市大学名单 山东省大学名单 青岛市公立大学名单 山东省综合类大学名单 基本信息 创建时间:1976年 院校隶属:山东省 院校分类:综合类 学校校训:严谨诚毅,尚德厚绩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院校 学校代码:14320 学历层次:专科层次 办学性质:公办大学 所在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江西路84号(江西路校区);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海军路1166号(西海岸新区校区) 学校简介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成立于1976年,坐落于青岛市黄岛区海军路1166号,地处大珠山麓,灵山湾畔,是一所办学特色鲜明、教育质量一流,文化底蕴深厚;集学历教育、在职培训、科技研发为一体的国有公办普通高校。学院隶属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教育行政管理隶属山东省,是一所面向全国招生的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前身为青岛海运学校。1980年,经交通部批准改为成人高校,更名为“青岛远洋船员进修学院”。1983年经交通部批准,更名为“青岛远洋船员学院”。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更名为“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2015年,顺利通过了由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组织的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建设项目的验收。

学院新校区于2021年9月29日正式启用,总用地面积约712亩、用海面积约102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9万平方米,其中一期、二期项目用地面积约572亩,建筑面积约18.5万平方米;拥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航海操纵模拟器和国内领先水平的轮机模拟器等先进设备、设施。学院目前设有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船舶工程技术、港口与航运管理、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等专业。截至2023年,学历教育在校生2000余人。其中,建有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2个,教育部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2个,省级重点专业6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2个,青岛市重点专业5个,形成了国家级、省级、市级三个层面的专业建设体系。

学院以企业订单班模式为核心对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改进,促进地方企业参与专业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提高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和针对性。各专业均开设了企业订单班或现代学徒制班级,山东东弘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和青岛洲际船务集团每年分别向航海技术企业订单班提供奖学金;青岛鼎世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等五家地方企业,与学校合作港口与航运管理专业青岛市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服务青岛市现代物流重点产业链;青岛鑫三利冷箱技术有限公司与学校合作订单培养船舶工程技术专业人才,创新“工学交替、双师传授、顶岗实训”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船舶工程行业高技术技能型人才服务青岛市海洋装备优势产业链。

按照“一主线,两任务,三内容,四平台”的就业、创业工作总体发展思路,转变工作服务模式,全面加强学生本地就业服务。近三年学院毕业生本地就业人数合计1616人,占毕业生就业总人数46%,毕业生本地就业单位包括青岛韦立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青岛中远海运劳务合作有限公司,青岛兴亚国际海事服务有限公司等四百余个企事业单位,涉及海洋装备、现代物流、现代商贸、文化旅游、软件和信息服务、科技服务、智能家电等多个青岛市重点产业链。

厚植人才优势,汇聚航运精英。随着一座现代化校园的落成,学院将迎来崭新的发展空间,伴随着中远海运集团引领世界航运物流的使命和进程,学院必将长风破浪,鹏程万里!

招生简章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委、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代码:14320)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海军路1166号

第六条 学院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学院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各业务环节进行全程检查和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与计划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计划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信息网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 在报考我院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时,学院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学院在录取时,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公平、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身体条件有关要求

身体健康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其中,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体检标准按照我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 30035-2021)规定执行:

1.航海技术专业:身高1.60米及以上;无色盲及色弱;双眼裸视均能达0.1及以上,且双眼矫正视力均能达0.8及以上;听力以电测听力计测定,一耳裸听力在0.5、1.0、2.0、3.0kHz频段上平均小于等于30dB,另一耳裸听力在0.5、1.0、2.0、3.0kHz频段上平均小于等于40dB。其它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相关规定执行。

2.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身高1.55米及以上;无色盲;双眼裸视均能达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0.4及以上。听力以电测听力计测定,一耳裸听力在0.5、1.0、2.0、3.0kHz频段上平均小于等于30dB,另一耳裸听力在0.5、1.0、2.0、3.0kHz频段上平均小于等于40dB。其它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一)普通专科录取

1.学院按省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定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档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若上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

2.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对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院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即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

3.确定录取专业时按照教育部及国家海事局有关体检标准执行。录取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志愿时,考生的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教育部及国家海事局有关体检标准。

4.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5.根据所在省的规定,在志愿生源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录取服从调剂的考生。

6.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7.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非英语语种慎报。

8. 性别要求:各专业性别不限,但是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女生慎报。

(二)3+2分段培养贯通本科录取

山东省3+2分段培养对口贯通本科录取专业时,严格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三)春季高考录取

春季高考录取时按考生专业大类分专业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考生可通过所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学院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号、招办咨询电话等方式查询录取结果。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学院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院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八条 新生资格复查。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十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条 学院实行全日制在校学习。

第二十一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海军路1166号(邮政编码: 266400)

学院网址:http://www.qmc.edu.cn

微信公众号:qmcjob

联系电话:0532~85752335 ?85752348 ?

电子邮箱:jiuye.qmc@coscoshipping.com

本章更新于2023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院教师先后承担各级科研项目260余项,其中直接在教育部、交通部、山东省、青岛市等上级机关立项的项目70余项,为企业服务并在中远集团立项的项目60余项。学院先后有39项科研成果获得中国航海科技奖等上级科研奖励。

学院纳入学院管理的课题有近80项,其中,省部级课题31项,集团立项课题20项,横向课题8项;其中,已有23项课题通过验收。2015年新立项课题22项,科研经费新增190余万元,其中,纵向课题12项,横向课题2项,为行业企业和地方完成课题研究38项,科技服务项目122项。

对外交流

学院与俄罗斯、日本、法国、英国、挪威、巴拿马、新加坡、芬兰、美国、韩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在合作办学、互派学者、合作科研等方面保持实质性联系,合作的领域正在不断拓宽。

历史沿革

青岛远洋船员进修学院

1976年,青岛海运学校创办,是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投资举办的一所独立设置的航海类院校。

1980年,经交通部批准改为成人高校,学校更名为“青岛远洋船员进修学院”。

青岛远洋船员学院

1983年,经交通部批准、教育部备案,学校更名为“青岛远洋船员学院”。

1995年,学校在成人大专的基础上,开始培养普通大专(高职)学生。

1998年8月,学校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船员教育和培训教育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核。

1999年,全国院校管理体制改革,学校教育行政管理由交通部划归山东省教育厅。

2001年,学校开始举办成人本科教育。

2002年,学校开始举办四年制高职(双专科)教育。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

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更名为“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

2012年11月5日,学校被确定为山东省名校工程首批立项建设单位。

2015年,学校顺利通过了由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组织的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建设项目的验收。

2020年7月,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为依托,对集团所属的11家教育培训机构进行重组整合,按照一套班子、四块牌子方式统一运作,分别使用中共中国远洋海运集团党校、中国远洋海运大学、中国远洋海运研究院、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四个名称。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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