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地址
吉安职业技术学院 吉安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南大道133号,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而设立的一所集工、农、商、艺术、师范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公办专科层次高等学校。学校秉承“崇文明理、厚德精技”的校训,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工匠精神”为内涵,加快办学水平提升。学校成功承办首届全国职业院校红色文化研究与推广高端论坛,并被推选为全国职业院校红色文化研究与教育联盟理事长单位。 官网查看>> 大学高校 公办大学 学校简介 招生简章 科学研究 历史沿革 全国高职院校名单 吉安市大学名单 江西省高职院校名单 江西省大学名单 江西省公立大学名单 吉安市公立大学名单 江西省综合类大学名单 基本信息 创建时间:2014年 院校隶属:江西省 院校分类:综合类 学校校训:崇文明理,厚德精技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院校 学校代码:14504 学历层次:专科层次 办学性质:公办大学 所在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南大道133号 学校简介
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南大道,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设立的一所集工、农、商、医、艺术、师范教育为一体的专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9月正式招生办学。学校按“山水校园、庐陵书院”规划定位建设,占地1098亩,建筑面积约40万㎡,投资总额近13亿元。目前开设有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园林技术、旅游管理等29个专业,现有在校生14700余人(含中职生)。
为站在高职教育的制高点,吉安市政府于2014年4月1日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签订深度合作办学协议,开创了高职院校“跨区合作、优资共享”“特区带老区、名校助普校”新模式。深圳职院选派管理团队和专家队伍,全面开放各类资源,支援吉安职院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学校内设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现代农林工程学院、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旅游学院、医护学院、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艺术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下辖吉安师范学校、井冈山应用科技学校、吉安市高级技工学校、吉安文艺学校等4所中职学校。
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南大道,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设立的一所集工、农、商、医、艺术、师范教育为一体的专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9月正式招生办学。学校按“山水校园、庐陵书院”规划定位建设,占地1353亩,建筑面积约60万㎡,投资总额近19亿元,可容纳在校生2万人。
学校内设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现代农林工程学院、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旅游学院、医学技术与护理学院、小学教育学院、学前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艺术学院、木林森学院等12个二级学院,下辖吉安师范学校、井冈山应用科技学校、吉安市高级技工学校、吉安文艺学校等4所中职学校。现有在编教师1100余名,其中高级职称143名,硕士以上466名,博士3名;并聘请企业高管、技术骨干、能工巧匠等兼职教师200余名。学院招生专业有: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智能光电技术应用、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计算机应用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新能源汽车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旅游管理、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民宿管理与运营、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现代农业技术、畜牧兽医、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室内设计、园林工程技术、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现代物流管理、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健康管理、小学教育(师范类)、音乐教育(师范类)、学前教育(师范类)、早期教育、美术教育(师范类)、舞蹈表演等36个专业。为站在高职教育的制高点,吉安市政府于2014年4月1日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签订深度合作办学协议,开创了高职院校“跨区合作、优资共享”“特区带老区、名校助普校”新模式。各个专业都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签订的专业建设合作项目,制定了专业标准和课程标准,加强双师素质教师、“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加强课程建设,在不断尝试课程教学改革的基础上,特别强调实验、实训、专业综合能力实践等环节。
第四条 学校名称:吉安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14504
第六条 学校本部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南大道133号
木林森学院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国家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塘路269号
小学教育学院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南大道131号
学前教育学院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南大道131号
艺术学院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南大道131号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十条 学校主管单位:吉安市人民政府
第十一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吉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江西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四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经教育部批准,当年我校面向全国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数以各省(市、区)招生指南公布为准。
第十六条 学院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光电技术应用、数控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计7个专业还与木林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校企深度合作,共建木林森学院,办学地址在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国家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塘路269号。木林森学院学生按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在木林森学院完成3年高职学段学习,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获得吉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七条 学院电子商务专业与井冈山应用科技学校电子商务专业开展“职业院校联合培养专科层次学生试点” 。试点班招生对象为相同或相近专业(同一专业大类)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学生进行单独编班,按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在井冈山应用科技学校完成2年高职学段学习,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获得吉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八条 学院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旅游管理专业与井冈山大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旅游管理专业联合培养本科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联合培养专升本学生在井冈山大学和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的共同培养下完成2年本科阶段的学习,培养地点在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井冈山大学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文史理工类专业投档原则:专业志愿优先,依据分数,择优录取,若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
第二十条 按照教育部的统一要求,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按各省艺术类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合格(无统考成绩,承认其他院校校考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在控制分数线以上,按专业成绩排名顺序录取。
第二十一条 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文理兼收;考生男女比例要求不限。
第二十二条 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之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对报考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调配安排。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第二十四条 入学与注册: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五条 本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各专业对体检有具体要求的,详细请看各省考试院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教育厅、物价局规定:执行各专业学费5000元/人·学年;学生公寓800元/人·学年(六人间)。
第八章 奖、贷学金制度
第二十七条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八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96-8263123、0796-8263303
传 真:0796-8263123
电子邮箱:jazyjsxyzjc@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japt.com.cn
第二十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监督检查室
监督与申诉电话:0796-8263542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最新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吉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本章更新于2023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学院科研项目市厅级以上立项256项,其中省部级以上94项;发表论文537篇,拥有专利45项。省社科规划、文化艺术规划、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共立项30项,其中2018年社科规划项目立项数在全省高职院校中排名第一,2019年文化艺术规划、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立项数在全省高职院校分别排名第一、第三。师生获得省级以上奖项336项,其中国家级奖项62项。2018年组织学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3项,获得1个一等奖、2个三等奖,其中“嵌入式技术应用开发”赛项获团体一等奖,实现了江西省职业院校在该赛项全国一等奖零的突破。2017年,学校顺利通过江西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专项督导评估。学校创编的情境舞剧《十送红军》在第七届全国职业院校“文化育人”高端论坛上大放异彩,受邀参加教育部、文化部等多部门联合主办的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表演赛获一等奖;与兄弟院校联合创编的舞剧《井冈·井冈》荣获2018年中国舞蹈最高奖“荷花奖”,并作为经典节目在江西省高雅艺术进校园巡演。2016年,学校成功举办第六届全国职业院校“文化育人”高端论坛;2019年,学校成功承办首届全国职业院校红色文化研究与推广高端论坛,并被推选为全国职业院校红色文化研究与教育联盟理事长单位。
历史沿革2010年7月,吉安市人民政府召开职业教育座谈会。会议确定,着手筹建吉安职业技术学院。
2012年7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将学院设置纳入江西省“十二五”期间高等院校设置规划。
2012年9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同意,江西省教育厅行文批准筹建吉安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3月,经中共吉安市委会决定,钟江生同志任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欧阳亮同志任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第一副院长,李家林同志任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吴洪前同志任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彭晓雁同志任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段幼平、许冬华、王耀庭、曾荣同志任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党建章、温国忠同志任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院长助理。
2014年9月,举行吉安职业技术学院揭牌暨首届新生开学典礼。
2014年11月,吉安职业技术学院获由江西省国防教育办公室、省教育厅、共青团省委联合举办的“维护海洋权益、共建强大国防”全省大学生征文活动单位组织奖。
2014年12月,井冈山应用科技学校、吉安市高级技工学校整体迁入新校区,并举行了揭牌仪式。
2015年3月,学院与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共建吉安中鼎检测技术中心合同》,为探索引厂进校、校企一体化的合作办学形式开辟了道路。
2015年4月,该校现代农业、建筑工程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会计、旅游服务与管理、音乐教育等六个新增专业在教育部成功备案。
2015年8月,吉安职业教育联盟成立大会暨揭牌仪式在该校隆重举行,成为吉安职业教育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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