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简介 江西师大地址
江西师范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和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学校融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大学科门类于一体,位于素有“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美誉的江西省省会南昌,对江西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被江西省人民政府确定为优先发展的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学校现有瑶湖、青山湖两个校区,占地面积3500余亩,建筑面积140余万平方米。 官网查看>> 大学高校 公办大学 学校简介 招生简章 科学研究 文化传统 国际合作 历史沿革 校园风光 全国一本大学名单 全国本科院校名单 江西最大的十所大学 中国学前教育专业十大名校 江西综合实力最强的十大高校 南昌市十大名校排行榜 全国师范类大学名单 中国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十大名校 江西省一本大学院校名单 江西省大学名单 江西十大名校排行榜 南昌市大学名单 江西省本科院校名单 江西十大本科学校排行榜 中国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十大名校 中国教育技术学专业十大名校 中国小学教育专业十大名校 江西十大最美大学排行榜 江西省公立大学名单 南昌市公立大学名单 江西省师范类大学名单 南昌十大最美拍照圣地 江西省内录取分数线最高的十所高校 2023年江西人气最高的十大名校 共约24个榜单 基本信息 创建时间:1940年 院校隶属:江西省 院校分类:师范类 学校校训:静思笃行,持中秉正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院校 学校代码:10414 学历层次:本科层次 办学性质:公办大学 所在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紫阳大道99号 学校简介
江西师范大学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全国第一批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截至2023年5月,现设有23个专业学院,3个产业学院(共建),1个独立学院(科学技术学院),88个本科专业。拥有5个ESI全球前1%学科(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农业科学、环境 / 生态学),5个江西省一流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地理学),13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其中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2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化学、心理学、教育学、中国史、数学、地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体育学、物理学、生物学),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1个(教育博士),5个博士后流动(工作)站,3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马克思主义理论进入A类学科,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数学、化学进入B类学科。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274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7700余人,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1万余人。近年来获批国家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二等奖1项,国家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40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2个,国家人文素质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32门;教育部虚拟教研室建设点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学团队1个,教育部万种新教材11种;省级高水平本科教学团队22个,省级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7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1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8个、省级一流本科课程201门。获批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1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4个,省级行业企业联合培养基地8个,省级研究生工作站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个。
教师教育是学校的传统和底色。学校现有18个在招师范类专业全部为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在校全日制本科师范生12000余人。学校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实施“农村师资支持计划”试点高校、全国首批实施“国培计划”项目院校、“推进实施卓越中学教师培养”院校和全国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高校。先后获批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2项、“国家级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国家级教师教育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教师教育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1个,获评教育部“国培计划”优秀工作案例1个。2018年获基础教育类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6门教师教育课程认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7个列入教育部认证范围的师范类专业全部完成第二级认证专家进校考查。在“田家炳杯”第八届全国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中获一等奖5项,总成绩居全国第2位。
一、院校性质:省属重点普通高等院校 学校部委代码:10414
二、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统招普通本科
三、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四、组织机构: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招委会)和符合当年录取工作要求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高招录取工作监察小组,招委会负责讨论和决策本科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高招录取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协调、落实、保障、监督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各项工作。招生工作办公室执行学校招委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并全过程负责各项招生录取工作。未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活动。
五、颁发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六、招生计划: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机动计划,主要用于各省高考上线生源不平衡调节及解决同分考生等情况的录取。
七、收费标准:学校按照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章程附件。
八、录取原则:
(一)总原则:对所有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文史类、理工类投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对江西考生在实施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录取后,再按照“江西师范大学2023年江西省生源专业优待政策专业调配具体实施办法”,对于2023年江西省普通类执行第一批本科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一本线),一志愿报考我校,考分超一本线,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到我校,单科成绩符合我校招生章程要求且填报了六个不同专业志愿的文、理科考生,安排专业(不含公费师范生专业)时,按考生所填报的前三个不同专业志愿之一分配专业。我校按专业(专业类)招生,外语类专业中日语(日英双语)、法语(法英双语)、俄语(俄英双语)、朝鲜语(朝英双语)专业的高考外语语种不限,英语、商务英语(跨国商务)、商务英语(国际会计)、商务英语(国际金融)专业的高考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我校非外语类专业外语课程实施的是英语教学,且实行分级教学。
实施高考制度改革试点省份的考生,在符合生源所在地录取政策的基础上执行本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录取。
(二)报考体育专业考生,身高、视力不低于生源地所在省统一规定的最低标准;报考英语专业考生外语成绩不低于115分;日语(日英双语)、法语(法英双语)、商务英语(跨国商务)、商务英语(国际会计)、商务英语(国际金融)专业考生外语成绩不低于110分;报考俄语(俄英双语)、朝鲜语(朝英双语)专业考生外语成绩不低于100分。
(三)投档分相同情况下,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优先录取位次高者;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文综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理综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综合改革类省份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确定位次,优先录取位次高者,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学业评价和综合评价、思想政治品德、获奖情况等因素,择优录取。
(四)艺术类专业面向江西省以外省份招生录取原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在江西省以外招生省份的专业成绩使用生源地相应类别的艺术统考(联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均须达到当地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1、音乐学专业、音乐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戏剧影视方向)专业:在符合国家普通高考政策的情况下,政审、体检及专业统考(联考)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所在省份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考生统考(联考)专业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排位在前者优先。
2、美术学专业、绘画专业、环境设计(室内设计方向)专业、产品设计专业、动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平面设计方向)、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符合国家普通高考政策的情况下,政审、体检及专业统考(联考)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所在省份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考生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总分×100×50%+统考(联考)专业成绩/统考(联考)专业总分×100×50%)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综合分相同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排位在前者优先。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符合国家普通高考政策的情况下,政审、体检及专业统考(联考)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所在省份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考生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总分×100×60%+统考(联考)专业成绩/统考(联考)专业总分×100×40%)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综合分相同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排位在前者优先。
(五)艺术类专业面向江西省内招生录取原则
1、按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安排,我校音乐表演(器乐、声乐)和舞蹈学专业部分计划按小专业方向(2023年招收的小专业方向另行公布)在艺术类提前批次单志愿中录取。在符合国家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政策和学校提前批次报考条件规定的考生中,文化成绩达到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专业成绩达到江西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相应批次专业合格线,且音乐表演专业小提琴、声乐专项要求考生全省小专业成绩(不含专业笔试和视唱成绩)排名在前50名(含),其余器乐专项要求考生全省小专业成绩(不含专业笔试和视唱成绩)排名在前15名(含);舞蹈学专业要求考生全省小专业成绩排名在前100名(含),并要求女考生身高165厘米及以上,男考生身高170厘米及以上。符合上述条件后,按小专业成绩(不含专业笔试和视唱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小专业成绩(不含专业笔试和视唱成绩)相同情况下,专业总成绩高者优先;在小专业成绩(不含专业笔试和视唱成绩)和专业总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排位在前者优先。
2、除在艺术类提前批次单志愿中音乐表演(器乐、声乐)和舞蹈学专业按小专业方向录取的考生外,其它艺术类专业按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批次安排和相关要求录取。
(六)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招生认可生源地所在省份体育专业统考成绩,文理兼收,在符合国家普通高考政策的情况下,政审、体检及专业统考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所在省份划定的录取分数线,遵照相关省份投档规则,根据“专业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化分高者优先,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排位在前者优先。
2、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按国家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具体录取办法按当年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七)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录取、有关优秀华侨和港澳台学生(运动员)的保送录取按相关政策执行。
(八)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
九、入学与注册: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我校将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一)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二)艺术类、体育类、运动训练及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新生入校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复查。若发现专业水平明显达不到录取要求、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情况,将进一步核实,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的,按国家相关要求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十、其它:学校按照国家资助政策已建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我校,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适当资助。
十一、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
瑶湖校区: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99号 邮编:330022
青山湖校区: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437号 邮编:330027
数字产业学院 :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货场路与吴楚大道交界处 邮编:334000
学校网址:http://www.jxn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jxnu.edu.cn
招生办公室电话:0791-88120152 88120151
招生办公室传真:0791-88120152 88120151
纪检监察电话:0791-88120010
招生办公室Email:jxsdzb@126.com
附件:江西师范大学2023年学生入学收费项目与标准
本章更新于2023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现有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单糖化学合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分子筛膜材料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淡水鱼加工技术研发专业中心,1个国家大学科技园,2个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无机膜材料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网络化支撑软件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鄱阳湖湿地与流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氟硅能源材料与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体育总局重点实验室(水上项目训练监控与干预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马达加斯加研究中心),1个外交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中日韩合作研究中心),1个全国高校辅导员发展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科技服务平台(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6个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3个省高校高水平创新平台立项建设项目(1个实验室和2个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应用数学中心,1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江西省产学研合作示范培育基地,4个省工程实验室,7个省社联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级高端智库,9个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管理科学研究基地,2个省文化厅文化艺术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江西省廉政文化研究中心,1个省级软科学研究基地。
“十二五”以来,学校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全国高校科研优秀成果奖科技进步二等奖、全国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全国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等重要奖项。2011年以来,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国际合作研究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863”计划重点项目、重大专项课题、“973”计划前期预研项目、国家国际合作重大专项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等100余项,累计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08项;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10项、重大委托项目1项、重点项目27项,累计获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350项。近六年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数居全国师范院校前10位,其中,201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立项数进入全国前10,并列位居全国高校第8位。学校共办有学术期刊5本,其中《江西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心理学探新》等3本刊物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为CSSCI来源期刊,国际期刊《计算城市科学》(Computational Urban Science)被全球著名开放获取期刊目录数据库DOAJ收录。
文化传统校训:静思笃行、持中秉正
校训要求作为师大学子,能冷静而心平气和的学会思考,并且为了目标能够坚持不懈地去努力实践之。为人为学要能不偏不倚,秉持公正,追求真理而不妥协。而“持中秉正”同时也正契合了江西师范大学源自1940年创建的国立中正大学之意。
国际合作学校坚持开放办学战略,积极推进与国(境)外教育机构的合作与交流,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与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50余所高校和机构开展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合培养、师生互访、人文交流、科研合作等项目。学校现有国际学术科研平台/基地10余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个。学校是中俄教育类高校联盟成员高校,发起成立了江西省孔子学院工作联盟。学校与国外教育机构合作建设3所孔子学院,其中塔那那利佛大学孔子学院被评为“全球示范孔子学院”。学校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江西省政府奖学金和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招收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学生来校学习。
历史沿革江西师范大学肇基于1940年创建的国立中正大学。中正大学于1949年更名为南昌大学,1953年全国院系调整后改为江西师范学院。
1953年10月,以调整后的南昌大学为基础成立江西师范学院,南昌大学撤销。江西师范学院继承了南昌大学全部校舍、大部分图书资料以及一部分仪器设备,师资队伍保留下来的约占三分之一。
1954年,师院附中开始招生。
1965年,成立靖安分院,次年靖安分院师生全部回到校本部参加“文革”。
1969年1月,受“文革”极左思潮影响,江西师范学院被撤销,以师院为主体成立井冈山大学,江西大学(文科各系)和江西教育学院同时并入。井冈山大学校址设于井冈山下沟边的拿山,原为共大拿山分校所在地。9月至10月,学校迁往拿山。
1970年4月,井冈山大学招收了第一批学生,分为学员班与干部轮训班。
1971年4月,井冈山大学开始招收工农兵学员。
1972年10月,井冈山大学撤销,江西师范学院复校并迁回南昌原址。
1978年,学校开始招收研究生。
1981年,中文系中国古代文学专业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为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
1983年10月,江西师范学院更名为江西师范大学。
2003年4月,江西金融职工大学(江西银行学校)成建制并入学校,原址改称江西师范大学青云谱校区。
2006年,入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2009年,被教育部批准为承担“国培计划――中西部地区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任务的高校。
2011年5月,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2012年,江西师范大学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建设高校。同年,获批成为全国第一批本科院校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
2012年10月30日,教育部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江西师范大学。
2013年,成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高校。
2016年,获批教育部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
2017年1月,被认定为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同年,学校入选全国“高校教师考核评价改革示范校”;12月入选江西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2018年7月,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2021年9月7日,被教育部认定为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单位。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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