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地址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历史悠久、底蕴深厚的全日制综合性高职院校,前身是1910年处州知府萧文昭创办的处州种植学堂,2000年12月,由原浙江林业学校和浙江丽水商业学校合并升格组建而成。现为浙江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浙江省文明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浙江省数字校园示范学校。2020年成功入选浙江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单位,林业技术、会计两个专业群入选浙江省高水平建设专业群(A类)。 官网查看>> 大学高校 公办大学 学校简介 招生简章 科学研究 文化传统 历史沿革 全国高职院校名单 浙江省大学名单 丽水市大学名单 浙江省高职院校名单 浙江省公办大学名单 丽水市公立大学名单 浙江省综合类大学名单 基本信息 创建时间:1910年 院校隶属:浙江省 院校分类:综合类 学校校训:树木树人,行知并进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院校 学校代码:12878 学历层次:专科层次 办学性质:公办大学 所在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北357号(白云校区);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绿谷大道327号(绿谷校区) 学校简介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本部占地470亩,开发区绿谷校区占地35亩。截至2023年,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生9000余人。

学校设有林业科技学院、建筑与设计学院、智能制造学院、会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旅游健康学院、电子信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生态与经济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9个二级学院,31个专业。现有国家林草局重点建设专业1个、国家骨干专业4个,省级双高专业群2个、优势专业4个、特色专业4个。2016年起与浙江农林大学合作举办林学(林业技术)本科专业定向培养。专业建设成果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项,省级教学成果奖6项。现有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国家课程思政示范课1门、国家教学资源库课程7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8门;主编职业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58部。

学校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助力践行“乡村振兴战略”。现校内教学实训场所总面积11.26万平方米,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3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4个。校外实训基地318家,其中紧密型基地200余家。2019年启动中德办学、区校办学项目,与德国柏林职教集团、丽水经济开发区合作搭建了中德(丽水)职业教育基地、中德(丽水)教育工程师培训认证中心、中德(丽水)跨企业培训中心三大平台,创新实训基地运营模式。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在19个相关专业中推动42个“1+X”等级证书试点。

招生简章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二、院校国标码

12878

三、校址

白云校区,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欣苑街357号;

绿谷校区,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绿谷大道327号。

四、层次

□ 本科 ?? 专科

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我校培养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负责贯彻执行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则,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学校纪委、监察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录取规则

(一)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三)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四)学校在招生录取中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

(五)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六)在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只要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七)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者,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

(八)学校在浙江省的高职提前招生的招生录取,按照学校公布的相关简章和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农林类6300元/学年(其中林业技术、园艺技术、绿色食品生产技术专业三个专业浙江省户籍学生免学费。)

(二)艺术类9000元/学年

(三)工科类6600元/学年(其中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 建筑室内设计、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为7590元/学年。)

(四)大数据与会计、市场营销专业6900元/学年。

(五)其他专业600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

6人间:1200元/生.学年

4人间:1600元/生.学年

十四、资助政策

学校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社会奖助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各类资助政策,建立“绿色通道”帮困制度。具体奖助学金评选办法见当年的《学生手册》及相关政策。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8-2296456。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zsw.lszjy.com/

电话:0578-2122447,2123456,2293387

传真:0578-2293387

十七、其他须知

学校全面放开转专业,第一学期末为学生提供自主选择专业的机会,具体按我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本章更新于2023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校与中国社科院日本研究所合作共建“日本农村研究中心”、浙江发展规划研究院、市政府支持共建“浙江大花园建设研究院”,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全国教科规划教育部重点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2项,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1项,省部级及以上课题63项。

文化传统

校训:树木树人,行知并进

树木树人:《管子·上篇·权修》:“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终身之计,莫如树人。”

行知并进: “行中求知,以知导行,行知并进”。强调“先行后知”、“先会后懂”,“做中学、学中做”,是职业教育规律和特征的重要体现。

既要大力推行工学结合,突出实践能力培养,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又要学生做到手脑并用,做到认知与行动的统一,做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做到学习知识与塑造品行的统一。

历史沿革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办学起源可追溯到1910年创办的处州种植学堂,建校基础是创办于1953年的浙江林业学校和创办于1975年的浙江省丽水商业学校。

2000年12月,浙江林业学校和浙江丽水商业学校正式合并成立丽水师专职业技术学院。

2001年3月20日,被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命名表彰为“省级文明单位”。

2003年9月,学校正式更名为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2006年3月,被评为首批丽水市园林式单位。

2008年8月,通过竞争性申报被省教育厅确定为浙江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2007年6月,通过教育部专家组评估确定为“全国优秀高职院校”。

2012年9月,被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确定为浙江省示范性高职院校。

2022年9月13日,丽水职业技术学院龙泉分院挂牌成立。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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