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地址章程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2006年4月,经省、市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市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现举办单位为南京机电产业(集团)公司。多年来,学校累计培养超过40000名专科毕业生,其中60%以上的毕业生就职于南京地方企业。为南京地区企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人数超过17万人次。毕业生毕业半年后收入位列全省高职院校第一方阵。毕业生对就业工作满意度、自身发展满意度、对母校满意度逐年提升。 官网查看>> 大学高校 公办大学 学校简介 招生简章 科学研究 文化传统 对外合作 历史沿革 全国高职院校名单 南京市大学名单 江苏省高职院校名单 江苏省大学名单 江苏省理工类大学名单 南京市公立大学名单 基本信息 创建时间:1978年 院校隶属:江苏省 院校分类:理工类 学校校训:知行合一,自强不息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院校 学校代码:14056 学历层次:专科层次 办学性质:公办大学 所在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鹿鸣大道33号 学校简介

截至2022年11月,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设有机械工程系、电子工程系、信息工程系、自动化工程系、人文社科系和继续教育学院6个二级院系,现开设专业23个,涉及机械、电子、计算机、艺术设计、通信、物联网、会计等多个专业领域,其中电气自动化、数控技术两个专业为教育部、财政部“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能力”重点建设专业,数控技术专业为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骨干专业,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群入选江苏省高水平专业群。本年度,学校共有14个项目获批“市属高校‘十四五’重点建设项目”;获批省级及以上重点建设、规划教材5本。

招生简章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专科高考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4056,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五条 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鹿鸣大道33号。

第六条 学校简介: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省市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坐落于南京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园,设有机械工程系、电子工程系、信息工程系、自动化工程系、人文社科系和继续教育学院。在校教职工近400人,全日制在校生8000余人。

第七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第九条 学校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校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坚持行政监督、社会监督与自我约束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工作需要组建赴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各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招生宣传工作组组长和组员由学校聘任。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社会需求、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培养目标、学科发展等实际因素制定年度招生计划,并经校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后,报主管部门审核。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其中:报考艺术(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专业统考并合格。

第十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五条 报考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六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八条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政策。

第十九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录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分类分代码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各省的录取规则,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当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各省的相关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规定中的同分排序规则安排专业。再同分者,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综合排序。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因不服从专业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外语语种不限,但根据学校教学要求,各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均为英语。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物价【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文科类专业4700元/生/年、工科类专业53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生/年。

第二十五条 学生公寓(6人间)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000 元(宁价费【2003】269号)。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学校具有完备的奖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制度,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国家助学金(三档平均3300元/人?学年)、校级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获奖助学生比例大,做到“应助尽助”详见《新生入学指南》。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鹿鸣大道33号

邮政编码:211306

招生咨询电话:025-86676266 ?18061231076、18061231077

招生传真:025-86676200

电子信箱:1071758851@qq.com

招生监督电话:025-84190109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www.nimt.edu.cn/zhaoban/main.htm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4月20日

本章更新于2023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校蓝岛创客空间先后被省科技厅、市科委、鼓楼区科技局列为省级、市级和区级众创空间。2021年,学校获授权专利663件(累计2753件),专利申请和授权量连续四年位居全省高职院校前三名,被评为“江苏省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和市、省、国家三级“科普示范基地”。目前,学校正全力开展全国首颗职业院校卫星工程项目,计划明年6月搭载天舟六号货运飞船发射“南京号八一零八”科普卫星。


文化传统

校训:知行合一 自强不息

“知行合一”出自《松阳钞存》(卷上),是明朝思想家王阳明提出来的。谓认识事物的道理与在现实中运用此道理,是密不可分的一回事。是中国古代哲学认识论和实践论的命题,主要是关于道德修养、道德实践方面的。“自强不息”出自《周易》中的卦辞:“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知行合一,自强不息是对中华美德的概括,是历来志士仁人崇尚的最高境界。以用这两句话作为校训,就是想勉励全校师生知中行,行中知,做到认识与实践的统一;勉励全校师生正视困难,满怀信心,奋发进取,自强自立,共同创造学院的美好未来!

对外合作

学校始终坚持“立足企业、面向行业、服务社会”,以培养“企业满意、社会满意、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的创新性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积极推进校企合作,不断深化产教融合。建立“分层建设、分类培养”校企合作机制,与浙江华为、中兴软件、南钢集团、康尼机电等68家企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订单式”、“嵌入式”人才培养,近年来共计培养4574人。与海尔、大疆、华为、知链等4家知名企业共建产业学院,与上海三菱共建华东区示范性职工培训基地,与中邮建、南京华高、南京冠盛等10家企业共建“企业教师流动站”和“学生实习实训基地”,与中邮建、南京冠盛、南京东润共同成功申报并获批“江苏省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现代通信技术产教协同育人平台获批“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组合培育项目”。与高淳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南京计算机学会、江苏省生物医学工程学会共同签署校会战略合作协议,并与8家龙头企业共建“大学生就业创业实习实训基地”。

历史沿革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78年的721厂工人职工大学和创办于1985年的南京电子工业联合职工大学,其后几经更名。

2006年4月,南京机械工业职工大学、南京电子工业职工大学合并组建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5月,被评为江苏省产业人才培训基地。

2019年10月,入选第二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

2021年1月,搬迁高淳新校区。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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