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地址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简介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52年,前身是中国一汽建立的长春汽车技术学校,1979年开办全日制专科教育,2009年由中国一汽划归长春市政府管理。学校2009年成为国家首批高职示范院校,2019年进入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行列。是中国第一所专门为汽车工业培养人才的学校,全国唯一一所面向汽车全产业链办学的专科学校,为中国成为汽车强国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被誉为“中国汽车人才摇篮”。 官网查看>> 大学高校 公办大学 学校简介 招生简章 历史沿革 双高计划 全国高职院校名单 吉林十大高职院校 长春市大学名单 吉林省高职院校名单 长春市公立大学名单 吉林省大学名单 吉林省理工类大学名单 吉林省公立大学名单 基本信息 创建时间:1952年 院校隶属:吉林省 院校分类:理工类 学校校训:德能并进,知行合一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院校 学校代码:11436 学历层次:专科层次 办学性质:公办大学 所在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东风大街9999号 学校简介
截至2023年5月,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位于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面积7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面向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教学设备设施先进,建有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车路协同、汽车营销服务等实习实训基地170个,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2亿元。学校共开设35个专业,其中5个国家级示范(骨干)专业、8个省级示范(高水平)专业。
学校先后与一汽-大众、吉利汽车和德国、英国、法国、日本等800多家中外企业开展定制培养,开办近60个高端品牌合作项目,专业校企合作覆盖率100%,实现了产教深度融合。学校形成中外融通人才培养特色,入选首批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联盟成员单位,获评中德先进职业教育示范中心,国际化办学成效斐然,有一大批毕业生走出国门,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汽车产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学校是国家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全国机械工业新能源汽车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全国首批机械行业服务先进制造高水平骨干职业院校、高教强省高职龙头学校、吉林省首批现代职业教育示范校,先后获国家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全国高职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中国最具社会影响力院校等荣誉称号。
招生简章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层次:专科
第四条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红旗校区: 吉林省长春市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民街道日新村委会新红旗大街1777号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范家校区: 吉林省长春市公主岭市范家屯镇凯旋社区西胜利大街48号
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专科毕业生由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汽车电子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现代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900.00元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保险实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900.00元
汽车造型与改装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智能焊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四年)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电气自动化技术(四年)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数控技术(四年)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工业机器人技术(四年)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900.00元
统计与会计核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00元
智能控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工业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工业产品质量检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工业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00元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00元
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00元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00元
氢能技术应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00元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00元
云计算技术应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00元
物流工程技术(四年)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00元
智能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汽车智能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00元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00元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00元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00元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00元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我校校内资助还设立校长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勤工助学、实习住宿补助、临时困难补助等内容。
第八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2.普通高考录取原则(内蒙古自治区除外)
(1)分数优先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
(2)优中选优原则,对于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考试科目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语文。
(3)完成院校计划原则,即在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时,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4)完成专业计划原则,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未被所报专业录取的情况下,依据分数高低调剂到学校未录满的专业。
3.内蒙古自治区按专业志愿清执行,具体要求以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本年度相关文件为准。
4.对有政策照顾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5.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
6.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吉林省录取时只录取报考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无此专业志愿者不予调剂录取。在其他省录取时,按照该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caii.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繁荣村委会新红旗大街1777号
联系电话:0431-85751854 85751826
联系人:陈老师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至2023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历史沿革学校前身
长春汽车工业专科学校
1979年3月14日,第一汽车制造厂与长春师范学院联合举办的“长春师范学院汽车厂分校”成立。
1980年12月6日,第一汽车制造厂根据发展需要又与长春联合大学联合举办了“长春联合大学汽车厂分校”,两个分校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
1985年4月4日,经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批准,同意在长春联合大学汽车厂分校的基础上成立长春汽车工业专科学校,由第一汽车制造厂举办。
第一汽车制造厂职工大学
1955年7月,由一汽与吉林工业大学合办职工业余大学-一汽“业余大学”。
1980年3月,一汽“业余大学”与“七·二一工人大学”合并为一汽职工大学。
合并组建
1987年3月5日,长春汽车工业专科学校和第一汽车制造厂职工大学合并,隶属机械工业部, 但仍保持两个校名。
1993年,一汽集团公司汽车工业学校、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党校、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技术教育处并入,长春汽车工业专科学校更名为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1998年,按中央与地方共建机制运行,划归吉林省管理,同时撤消第一汽车制造厂职工大学。
2000年,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与原一汽高级技工学校、一汽职业技术学校合并,组建为一汽教育培训中心。
2009年,学校正式成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的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9月,学校由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承办转为由长春市政府承办。
2010年10月,学校被国务院列入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单位。
2011年,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整体搬迁到新校区。
2015年6月,学校和西藏职业技术学院正式签订《缔结友好学院协议书》,缔结为友好学院。
2019年12月,学校被教育部、财政部列入第三类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C档)。
2022年6月,具备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格。 [23] 12月23日,包括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在内的“吉林省高校汽车现代产业学院协作体”成立。
2023年5月,吉林省教育厅根据《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和《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拟同意以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为基础,整合相关资源设立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