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简介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地址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坐落由辽宁中医药大学于2001年7月创办,以培养中医药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杏林学院在辽宁中医药大学党委的领导下,严格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以“不求最大、但求最强”的办学理念,继承发扬“勤奋务实”的优良校风,坚持“两优、两重、一适应”办学思路,突出中医药办学特色,因材施教,办学效果显著。 官网查看>> 大学高校 民办大学 学校简介 招生简章 历史沿革 全国本科院校名单 沈阳市大学名单 全国医学类大学名单 辽宁省大学名单 辽宁省本科院校名单 辽宁省医学类大学名单 辽宁省民办大学名单 基本信息 创建时间:2001年 院校隶属:辽宁省教育厅 院校分类:医药类 学校校训:严谨,求实,厚德,博学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院校 学校代码:13609 学历层次:本科层次 办学性质:民办大学 所在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白塔街380-2号 学校简介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在国内独立学院中享有较好的声誉,先后荣获“全国先进独立学院”、“沈阳市先进党支部”、“沈阳市五四红旗团委”等荣誉称号,2012年作为辽宁省独立学院代表荣获辽宁省五一奖章(个人),2016年承办全国独立学院第十一次峰会。2016年承办第三届中德青少年足球友谊赛,2017年与法国里昂大学承办中法文化交流活动。2021年在辽宁省教育系统庆祝建党百年体音美活动中荣获“优秀组织奖”。

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杏林学院依托辽宁中医药大学学科基础,根据现代中医药技术发展和社会经济需求科学设置专业。学校目前设有中医、结合、针灸推拿、护理、药学5个系,思政教研部、公共教学部、英语教研部3个教学部,分别开设: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护理学、中药学、制药工程、药事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等专业。形成了以中医临床专业为主体,中西医结合、护理、药学、大健康与医药管理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中医药特色教育的办学格局。

学校中医学专业获批辽宁省一流专业,中医学、中药学专业获评省级应用型转型示范专业。《内经选读》《病理学》《针灸医籍选》《药理学》《内科护理学》《形势与政策》《大学体育》《大学英语》等27门课程获评辽宁省本科一流课程。近年来,学校获评辽宁省教学成果奖5项,获批辽宁省教育厅教改课题20项,省教育规划课题3项,省社科基金项目1项;沈阳市教科工委双服务项目9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3项,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课题7项,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课题11项。三位教师荣获辽宁省本科教学创新大赛二等奖,六位教师获三等奖。

学校在全国22个城市拥有300多家医疗单位作为临床实践基地(医院)。通过与各医疗单位建立专科联盟订单培养实现“入校即实习,毕业即就业”的创新培养体系,乳甲专科联盟单位每年吸收30余名毕业生入科就业。同时,学校积极开展“一带一路”中医药文化交流,全面构建国际医疗福祉人才培养计划,与德国、意大利、日本等国家建立就业升学渠道。学校全力打造线上线下就业服务“新组方”,就业云平台全方位不间断为毕业生就业提供服务指导,在第三方评价机构麦可斯与辽宁省教育厅共同发布的就业数据中,5项指标在全省同类院校名列前茅。学校拥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训基地1个,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1个,2022年成功孵化毕业生创业落地项目30余项,与企业共创创新创业实训基地30余个,并不断拓展大健康行业创业实训项目。

招生简章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全称):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浑南区白塔街380-2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9.9万平方米(约合748.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7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6.5平方米;生师比16.5;专任教师384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4.2%;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37%;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420.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6950.3元;图书34.1万册,生均图书43.7册。

住宿条件:2023级新生宿舍标准(2-8)间。宿舍分配方案:2023级新生入学采取网上预定形式自主选择。

二、招生计划安排

1.学校不设预留计划

2.各专业招生不受语种限制,但入学后只开设公共英语课。

3.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要求。

4.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5.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1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种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年/生)
1 81302 制药工程 4年 4-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7500
2 100501K 中医学 5年 5-7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医学 27500
3 100502K 针灸推拿学 5年 5-7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医学 27500
4 100601K 中西医临床医学 5年 5-7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医学 27500
5 100704T 药事管理 4年 4-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理学 27500
6 100801 中药学 4年 4-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理学 27500
7 100802 中药资源与开发 4年 4-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学科类 理学 27500
8 101001 医学检验技术 4年 4-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理学 27500
9 101003 医学影像技术 4年 4-6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理学 27500
10 101005 康复治疗学 4年 4-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理学 27500
11 101006 口腔医学技术 4年 4-6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理学 27500
12 101007 卫生检验与检疫 4年 4-6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理学 27500
13 101101 护理学 4年 4-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理学 27500
14 120410T 健康服务与管理 4年 4-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275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并加盖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印章。毕业时达到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并加盖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印章。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1)学费

2023年所有专业学费标准:27500元/年/生。

(2)住宿费

根据宿舍不同标准,住宿费按2500-6500元/年/生收取。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执行,即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生、二等2750元/年/生)、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生),我校设有校奖学金及临时困难补助,孤儿学生学费全额减免。

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根据规定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服务。

六、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为在各招生省份该批次招生计划的100%。具体按各招生省份招生考试部门的要求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医学类专业不招收色觉异常考生。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普通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我校执行各招生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

对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辽宁省2023年实行“3+1+2”模式新高考,学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或降分考生的处理

承认省招考委员会关于高考加降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设专业级差;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对于非新高考改革省份,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理工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采用“3+3”选考方式的新高考改革省份,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中最高成绩、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于采用“3+1+2”选考方式的新高考改革省份,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 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6.联系电话:024—31679902 、31679907 、31679909 、31679912、18940289280、18940289299

传 ? ?真:024-31679909、31679912

网 ? ?址:http://www.lncmxl.edu.cn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

2023年4月25日

本章更新于2023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历史沿革

2001年7月,成立辽宁中医学院杏林学院。

2004年3月,被国家教育部批准辽宁中医学院杏林学院(独立学院)。

2006年3月28日,经辽宁省教育厅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正式更名为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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